加快整体推进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2017年湖南教育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网信办有关精神和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总体部署,落实《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加快整体推进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一、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1.建立网络安全责任体系。根据《湖南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2017年度市州工作任务》、《湖南省高校教育网络安全责任书》要求,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责任机制,全面落实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教育实名制上网等主要任务。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责任单位:信息化办、信息中心、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
2.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体系。与公安等网络安全职能部门和网络安全企业合作,探索建立安全威胁信息共享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网络安全通报机制,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威胁及时处理和修复。加强“省市县校”四级教育网络安全管控体系建设,完成全部市州管控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完成全省高校管控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支持一批高校开展“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建设。(责任单位:信息化办、信息中心、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网络安全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责任单位:信息化办、办公室)
二、加强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
4.深入推进“三通工程”建设。围绕精准扶贫、“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2017年度市州工作任务》的要求,力争乡镇以下学校及教学点的互联网宽带接入及网络条件下教学环境达到80%以上,普通教室配齐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90%以上的教师和60%初中以上的学生开通和应用网络学习空间。(责任单位:信息化办、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5.继续推进县域教育信息化。优化中小学信息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学校应用、服务驱动”的有效机制,推动县(市区)完成县域内整体推进“三通工程”建设方案的制订,按照“整体推进、融合发展、深化应用、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县域“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信息化办、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6.积极探索“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应用。探索教师电子教案纳入职称评审的认定机制,鼓励教师应用空间开展备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学习指导等活动。探索网络学习空间的家校互动模式,鼓励学生应用网络学习空间进行预习、作业、自测、拓展阅读、网络选修课等活动。鼓励学校应用网络空间开展教师考核管理、班级组织管理、学生综合评价、教学综合分析。(责任单位:信息化办、高教处、基教处、教师处、职成处、省教科院、省电教馆、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三、推进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7.加快“湘教云”建设与应用。以省教育数据中心建设为基础,规划统筹厅本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制订发布“湘教云”的“实名认证”和“单点登录”接口标准规范,按照《“湘教云”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统筹推进省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开展“智慧机关”、“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系统建设。(责任单位:信息化办、办公室、基教处、信息中心等)
8.不断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实施“基础性资源普惠工程”,深入开展“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大力推广“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将优质资源输送到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研究探索优质资源准入办法及评价标准,推动形成“政府评估准入、企业竞相提供、学校自主购买”的优质资源市场供给机制。(责任单位:信息化办、省教科院、省电教馆、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9.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制订《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规划》,启动全省教育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整合和功能优化,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生、教师、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的基础数据库,实现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有序共享,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信息化办、信息中心等)
10.积极探索智慧校园建设。重点引导高校探索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服务“双一流”建设。积极引导职业院校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百所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项目”。(责任单位:信息化办、高教处、职成处等)
四、促进教育信息化融合发展
11.继续实施省教育信息化 “十百千万工程”和试点项目。遴选2个左右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县、25个左右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校、30个左右中小学网络联校、300个左右示范网络学习空间。推动各市州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遴选70个以上“整体推进”、“网络安全”、“创新应用”方面的教育信息化专项试点项目。(责任单位:信息化办)
12.加强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培训。开展教育信息化整体推进、教育信息化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等骨干人员省级培训。推动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组织开展本地本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培训。继续实施好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责任单位:信息化办、教师处、信息中心)
13.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与成果推广。调整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成员,更新教育信息化专家库,支持信息化条件下的课堂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新路径和“协同创新”建设模式。编制发布《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事业发展报告》,编印出版《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示范案例集》。(责任单位:信息化办、信息中心)
14.举办湖南省第三届 制作与教学竞赛章程,举办湖南省第三届微课大赛。继续做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等活动。(责任单位:信息化办、高教处、基教处、职成处、相关直属单位)
五、完善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保障机制
15.落实统筹推进机制。成立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牵头抓”的领导责任制,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网络安全的主体责任。召开全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责任单位:人事处、信息化办)
16.加强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考核。实施市州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任务考核,纳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评估考核。实施高校网络安全责任考核,纳入“平安校园”考核。组织教育信息化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作为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信息化办、督导处、维稳办、信息中心)
17.加强宣传报道。基于湖南教育政务网、湖南教育信息化微信公众号、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季报等渠道,加强教育信息化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教育信息化工作创新经验;与《中国教育报》、《湖南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湖南卫视等主流报刊媒体紧密联系,深入宣传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举措、重要成就,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信息化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