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枣庄市学校创客空间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枣庄市学校创客空间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教发〔2017〕9号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枣庄市学校创客空间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

枣庄市学校创客空间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通知》(鲁教信发〔2016〕1号)精神,按照《山东省学校创客空间建设指导意见》(鲁教科字〔2017〕1号)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16〕22号)要求,在“

机器人

结合硬件搭建、拼装,通过编写程序来完成特定任务的项目。

1.用房面积应满足学生创客活动需要。

2.书籍、创意机器人学习套件、机器人套装、无人机套装、开发手册、工作台、竞赛场地和附属装备、电脑、多媒体展示设备等。

无人机

创意制作

创意智造

以开源软、硬件为基础,紧密结合学习和生活,对相关装备进行优化改造和创作的项目。

1.用房面积应满足学生创客活动需要。

2.书籍、各类Arduino学习套件、互动媒体技术学习套件、Scratch测控板、小型焊台、传感器套件、3D打印机、激光雕刻、激光切割、焊接、多功能电钻、多用锯套装、数字示波器、实验室工具套装、电脑、防静电工作台、创客书籍、视频、多媒体展示设备等。

三模一电

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航海模型、无线电测向竞赛项目。

1.用房面积应满足学生创客活动需要。

2.书籍、工具箱、工作台、多媒体演示设备,橡筋动力模型、手掷模型飞机、火箭模型、弹射留空模型、直线竞速模型、水上任务模型等套材,无线电测向机、发射机、指北针等无线电测向套材等。

手工创作

以木艺、陶艺、纸艺、布艺、书画等为代表的手工创作项目。

1.用房面积应满足学生创客活动需要。

2.书籍、原料、工具、工作台、展示柜、多媒体演示设备等。

影视创作

微视频

通过创意、编剧、导演、拍摄及剪辑、合成等手段创作视频短片的项目。

1.用房面积应满足学生创客活动需要。

2.具备演播室(≥40平方米),拾音设备、高清摄像机、高性能计算机、混音器、非线编。可选三维虚拟演播室、字幕机、提词器等。

电视专题

以校园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为主题,进行校园新闻、专题创作的项目。

其它

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开设其它特色创客项目,并为之配备相应的功能用房和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