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大力度宣传和推广“优课”征集成果,充分发挥“优课”效益。在认真总结上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实施好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应有效果。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琼教基〔2018〕14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2号)要求,为确保我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我省活动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于2018年3月15日前填报活动联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联系人:陈小苹,联系电话:0898-36652769,电子邮箱:chenxiaopingvip@126.com。

  各市县(区)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大力度宣传和推广“优课”征集成果,充分发挥“优课”效益。在认真总结上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实施好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应有效果。

  附件:1.海南省2018年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2.海南省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指导专家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3.海南省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小学。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印发

  附件1

  海南省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2号)要求,为确保我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个体创新力量,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常态化应用,使每位教师都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能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讲授的优秀教师引领;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参与人员

  (一)“晒课”人员:全省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学校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教师。

  (二)活动组织管理人员:各市县(区)教育行政工作人员、电教部门工作人员、学科教研团队。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网上晒课

  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教师登陆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eduyun.cn,已参加上一年度活动的教师凭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直接登录,新参加活动教师需先注册),利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1.晒课范围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

  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今年新增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晒课节点

  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省级“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多机位拍摄,并进行后期编辑。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4.晒课时间

  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4-6年级: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1-3年级: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4月1日-6月30日

  高中:6月1日-8月31日

  (二)推荐遴选“优课”

  各地要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按要求逐级开展评审推荐。

  1.市县推荐。各市县从本地区在平台所晒的课例中遴选推荐课例参加省级“优课”评审,截止时间为9月15日。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推荐的规则和标准。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推荐“优课”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同一节点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

  2.省级评审推荐。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市县(区)推荐的“优课”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优课”征集。对于前两年度没有部级“优课”的节点优先考虑。

  教育部遴选结束后,未被评为省级优课及部级优课的,国家平台将逐步移除,请各地及教师做好备份。

  (三)开展应用推广

  各市县(学校)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省级或部级“优课”成果。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鼓励师范院校利用“优课”开展案例教学。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活动由省教育厅基教处牵头,财审处、师管处、电教馆、教培院各相关部门配合组织活动的实施。

  省教育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指导专家组。

  1.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燕仪

  副组长:曾维陆、王孝云、陈振华、牛新文、陈 力

  成 员:杨永飞、邓昌清、李洪山、段 青、吴益平、曹红焱、许 松、蔡儒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牛新文

  副主任:杨永飞、邓昌清、李洪山

  成 员:许 松、蔡儒冠、段 青、吴益平、曹红焱

  联系电话:66799364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省电教馆。

  2.指导专家名单

  省级活动指导专家及联系电话(名单见附件2)。

  3.各职能部门有关工作分工

  (1)财审部门负责落实开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

  (2)基教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活动的实施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活动过程进行监控;

  (3)师管部门负责指导参加活动教师的培训学分认定工作;

  (4)电教部门主要负责活动的技术培训,以及为学校和教师“晒课”过程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5)教研部门负责活动过程的教学、教研指导,以及各学科“晒课”资源质量把关,并负责省级有关评选的组织和网络教研活动的组织。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和指导专家组,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活动的实施。

  (二)经费保障

  省教育厅和各市县(单位)要对本次活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三)“晒课”活动及其成果的认定

  教师参加“晒课”活动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一项内容,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优课”评选结果视同同级教学业务评比奖项。

  (四)业务指导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征集,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主动、积极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