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战略部署,现就加强网络学习空间(以下简称“空间”)建设与应用提出以下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教技〔201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推进“ 》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要求,建立空间网络安全保障机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空间网络安全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要求空间服务提供方加强空间数据的持续规范采集,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健全内容审核、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各类人员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觉维护网络安全、抵制不良信息的能力,确保空间网络、信息、数据和内容安全。

  教育部

  2018年12月12日